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108)省貿得業字第1300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為能讓民眾瞭解商品使用後的廢棄排出方式,請於產品的使用說
明手冊上清楚說明教如何回收,詳如說明,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參考。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9.24.環署廢字第1080070645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產品生命週期延伸性,產品的製造及輸入業者應負回收清除處
理責任。而民眾常使用大型居家產品,如大型家具、四機一腦(電冰
箱、洗衣機、冷氣機、電視機及電腦)等產品於使用後,可透過資源
回收四合一機制,由清潔隊或回收商回收。
三、惟部分產品可能經簡易維修後仍可再使用,建議業者仍提供維修管道
並建立二手大型居家產品的選購機制,並於使用說明手冊上載明回收
的方式,以推動二手市場通路。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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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省貿得業字第1300號.doc | 43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