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9月18日
發文字號:(108)省貿得業字第1289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環保署預告修正「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草案
,其名稱並修正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與偵測警報設備管理辦
法」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9.2.環署化字第1088000466B號函辦理。
二、 修正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 修正依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9條第3項。
四、 該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站(網址:http://gazette.nat.gov.
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join.gov.tw/policies/)。
五、對於該修正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該預告刊登公
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二)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132巷35弄1號
(三) 電話:02-2325-7399分機:55404
(四) 傳真:02-2325-3810
(五) 電子郵件:shuojyun.sia@epa.gov.tw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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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省貿得業字第1289號.doc | 68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