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9月4日
發文字號:(108)省貿得業字第1276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附件請至該機關附件下載區以發文字號及發文日期下載。網址https://ODDW.FDA.
GOV.TW/DL/DL1/DLi100.aspx,識別碼:YW4AYSOW
主旨:自108年10月1日起,申請具結先行放行者,請依食品或藥物,
分別使用「輸入食品具結先行放行申請書」或「輸入藥物具結先行
放行申請書」,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注意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8.8.27.FDA北字第1082005113
號函辦理。
二、為執行原料藥邊境查驗,原「輸入食品、藥物具結先行放行申請書」,
將調整為「輸入食品具結先行放行申請書」及「輸入藥物具結先行
放行申請書」。
三、旨揭表單如附件,亦可至該署網站(www.fda.gov.tw;路徑首頁>
業務專區>邊境查驗專區>表單下載)查詢。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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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省貿得業字第1276號.docx | 19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