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16日
發文字號:(108)省貿得業字第1220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如文(附件請至該機關附件下載區以發文字號及發文日期下載。網址
https://ODDW.FDA.GOV.TW/DL/DL1/DLi100.aspx)識別碼:AE342TLB
主旨:因應立法委員為掌握市售油品品質及衛生安全之問政需求,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下載及填列附件表單資料,並請於108年7月26
日前回復。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8.7.5.FDA食字第1081302061號函辦理。
二、 針對部分食用油不適合大量油炸方式烹調,為確保消費者使用食用油之品質
及衛生安全,惠請針對所販售之食用油品提供是否標示「建議或不建議烹調
方式」之資料,以及說明未標示油品烹調方式之原因,並請依附件表單資料
以電子檔回復該署承辦人張先生(電郵信箱:b89606032@fda.gov.tw)。
另,不論是否販售食用油品,均請一併回復。
三、 若未標示,請自願於產品外包裝標示「建議或不建議烹調方式」,如已標示
「建議或不建議烹調方式」,請檢視其是否清楚明確,以提醒消費者正確且
安全使用油品。
四、 有關前述食用油品之建議烹調方式,得參考「油炸油安全管理簡易手冊」該手
冊已置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
www.fda.gov.tw)之首頁>出版品>圖書網頁。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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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省貿得業字第1220號.doc | 52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