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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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6月11日
發文字號:(108)省貿得業字第1179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關於CNS國家標準鋼種之標示,詳如說明,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
參考。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8.5.24.經標一字第10810007810號函辦
理。
二、依國家標準制定辦法第6條第2項(略以):「編擬國家標準草案時,
如有國際標準或該國際標準即將完成,應以其全部或相關部分為
編擬依據。但有保護效果不足、氣候、地理或基本技術因素,不符
合國家標準制定或修訂之目的者,不在此限。」因此國家標準以參
採國際ISO標準編擬為主要原則,並參考先進國家(如日本JIS或
美國ASTM)標準,俾利與國際接軌及符合國內需求,合先敘明。
三、SM400A-A與ASTM A36鋼種相似,但不相等,因此製造廠商若於鋼
料標示SM400A-A代表其完全符合CNS 2947相關規定,但不代表完
全符合ASTM A36。
四、此外,產品若為該局公告之應施檢驗商品。須符合「商品檢驗法」
相關規定;若為取得正字標記產品,則依相關國家標準標示。若製
造廠商欲於鋼料標示非該局業管之其他符號(如ASTM A36),需誠
實標示並符合相關法令之規定(如「商品標示法」)。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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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省貿得業字第1179號.doc | 58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