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21日
發文字號:(108)省貿得業字第1159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燃氣烤爐、燃氣用金屬可撓性管、燃氣用塑膠軟管、燃氣用鋼絲
強化橡膠管及管組合件」等商品將自本(108)年7月1日起納入該
局應施檢驗品目範圍,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俾能及時因應相關檢
驗措施,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 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8.5.13.經標三字第10830002340號函
辦理。
二、詳細檢驗規定可至該局網站【https://www.bsmi.gov.tw/】/【焦
點消息】【業務公告】項下查詢或電(02)3343-5118洽詢。
三、檢附該會問卷及會員廠商問卷調查結果如附。
四、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有關上述公告規定,並督促儘速辦理相關檢
驗事宜,避免屆時因未取得檢驗合格證書而影響商機。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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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省貿得業字第1159號.doc | 59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