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3日
發文字號:(108)省貿得業字第1146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環保署預告修正「限制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與個人清潔用品製造
、輸入及販賣」草案,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4.19.衛授食字第1089012868號函辦理。
二、 修正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 修正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四、 該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站(網址:https://gazette.nat.gov.
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對於該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該預告刊登公報之
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廢棄物管理處
(二)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6樓
(三) 電話:02-2311-7722分機:2614
(四) 傳真:02-2331-7741
(五) 電子郵件:pishin.teng@epa.gov.tw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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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省貿得業字第1146號.doc | 67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