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月21日
發文字號:(108)省貿得業字第1044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輸入規定『508』
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
『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
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及「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
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
『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
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等3修正草案,業經衛生福利部
於中華民國108年1月10日以衛授食字第1071303931號公告、
衛授食字第1071303935號公告及衛授食字第1071303936號公告預告,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08.1.10.衛授食字第1071303933號函辦理。
二、 旨揭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該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
下「法規草案」網頁、該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
「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
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自行下載。
三、對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者,請於該草案刊登前揭網站之隔日起
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83
(四)傳真:02-2787-1062
(五)電子郵件:hades@fda.gov.tw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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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省貿得業字第1044號.doc | 69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