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0月24日
發文字號:(107)省貿得業字第0977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食藥署自107年10月22日起至108年4月21日止(進口日),針對韓國
輸入貨品分類號列「0807.19.90.00-5其他鮮瓜類」及紐西蘭輸入
貨品分類號列「0808.10.00.00-2鮮蘋果」產品,採加強抽批查驗,
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7.10.16.FDA北字第1072005205號函辦理。
二、自韓國輸入貨品分類號列「0807.19.90.00-5其他鮮瓜類」及紐西
蘭輸入貨品分類號列「0808.10.00.00-2鮮蘋果」產品,於近6個月
內農藥殘留及重金屬不符合規定已各達3批,為確保輸入食品之衛
生安全,爰針對該產品改採加強抽批查驗。
三、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
保食品衛生安全;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
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地方主管機關。違反者,將依同法第47條處分。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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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省貿得業字第0977號.doc | 65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