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1月4日
發文字號:(103)省貿河業字第0347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如文
主旨:函轉國貿局103.11.3.「研商協助廠商恢復食品出口中國大陸事宜
會議議程」及「遭中國大陸卡關情形表」各乙份,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回填。
說明:
一、依據台灣省商業會103.11.4.省商業字第393號函辦理。
二、係國貿局為協助因「黑心油品事件」致出口至中國大陸食品遭停止
通關報驗影響之會員廠家,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填具「遭中國
大陸卡關情形表」,以利政府與陸方交涉。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張 燈 河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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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填具臺灣廠商未涉案遭中國大陸卡關情形表.pdf | 2560KB |
(103)省貿河業字第0347號.doc | 72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