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9月4日
發文字號:(107)省貿得業字第0911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為提升通關效能與食藥署臺中港及高雄港辦事處輸入邊境查驗案件派
遣作業之正確性及時效性,預定自107年10月1日起,該署臺中及高雄
港辦事處海運部分「申請臨場查驗時間」將配合關務署臺中關及高雄
關申請作業時間,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配合辦理。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7.8.23.FDA中字第
1072850911及FDA南字第1072950632號函辦理。
二、 該署為配合臺中關及高雄關推動進口通關單證合一大報單作業及共
同查驗政策之推行,自107年10月1日起,該署臺中港及高雄港辦
事處海運部分「申請臨場查驗時間」與關務署臺中關及高雄關同步
。申請當日下午查驗案件,於當日上午11點截止申請;申請於次
日上午查驗
案件,於前日下午4點截止申請。
三、如屬整櫃裝運之冷凍冷藏產品急件,且海關報單「通關方式」為C1(免
審免驗)與C2(文件審核通關)者,該署視當日案件數及檢查人力協助
查驗之申請。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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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省貿得業字第0911號.doc | 53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