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8月6日
發文字號:(107)省貿得業字第0868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如文
主旨:檢送「特定用途化粧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草案1份(如附件),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如有修正建議,於107年8月7日前函復食藥署,逾
期未回覆者,視同無意見。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7.7.25.FDA器字第1071605675號函
辦理。
二、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業於107年5月2日修正公布,名稱並修正為化粧
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其第五條第六項規定,特定用途化粧品之許可證
核發、變更、廢止、撤銷、化粧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之許可證展延
之申請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爰擬具
「特定用途化粧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草案,計38條。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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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用途化粧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草案總說明.pdf | 525KB |
特定用途化粧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草案.pdf | 6625KB |
(107)省貿得業字第0868號.doc | 52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