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7月10日
發文字號:(107)省貿得業字第0839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食藥署自107年7月9日起至108年1月8日(進口日),對菲律賓輸入
貨品分類號列「2103.90.90.90-5其他第2103節所屬之貨品」及中
國大陸輸入「0904.22.00.00-1番椒屬或丁子屬之果實,壓碎或研
磨者」,採加強抽批查驗,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7.7.3.FDA北字第1072003225A號函辦理。
二、自菲律賓輸入貨品分類號列「2103.90.90.90-5其他第2103節所屬
之貨品」產品,於近6個月內查驗不合格已達8批,又自中國大陸
輸入「0904.22.00.00-1番椒屬或丁子屬之果實,壓碎或研磨者」,
於近6個月內查驗不合格已各達5批,為確保輸入食品之衛生安全
,爰採加強抽批查驗措施。
三、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
保食品衛生安全;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
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地方主管機關。違反者,將依同法第47條處分。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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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省貿得業字第0839號.doc | 60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