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7月3日
發文字號:(107)省貿得業字第0825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硝基呋喃代謝物之檢驗」修正
草案,業經衛福部於中華民國107年6月22日以衛授食字第
1071901190號公告預告,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07.6.22.衛授食字第1071901192號函辦理。
二、 旨揭公告及附件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該部網站「衛生福
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該部食品藥物管理
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自行下載。
三、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者,請於該草案刊登前揭網站之隔日起60
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 電話:02-2787-7771
(四) 傳真:02-2653-1256
(五) 電子郵件TFDAmethod@fda.gov.tw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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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省貿得業字第0825號.doc | 66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