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6月5日
發文字號:(107)省貿得業字第0805號
速別:最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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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法務部更正107年1月12日法檢字第10704500600號公告函乙份,
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對所指定制裁對象應禁止任何提供財物或財產
上利益行為,亦應避免任何金融或商業往來,以避免構成資恐犯行。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107.5.10.基普業二字第1071011401號函辦理。
二、相關訊息請參考法務部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區(http://www.
moj.gov.tw/mp8003.html)。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林 萬 得 出國
副理事長 林 燦 明 代行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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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省貿得業字第0805號.doc | 62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