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6月5日
發文字號:(107)省貿得業字第0804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蛋類衛生標準」、「水產動物類衛生標準」、「食用油脂類衛生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標準」、「藻類食品衛生標準」、「生鮮肉品類衛生標準」、
「食米重金屬限量標準」、「醬油類單氯丙二醇衛生標準」、「食鹽衛生標準」、
「牛羊豬及家禽可食性內臟重金屬限量標準」、「食用菇類重金屬限量標準」、
「蔬果植物類重金屬限量標準」等12項衛生標準廢止草案,業經衛福部於中
華民國107年5月8日以衛授食字第1071300173號公告預告,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07.5.8.衛授食字第1071300175號函辦理。
二、 旨揭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該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
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該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
「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
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
policies/)自行下載。
三、 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者,請於該草案刊登前揭網站之隔日起60
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17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katty@fda.gov.tw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林 萬 得 出國
副理事長 林 燦 明 代行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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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省貿得業字第0804號.doc | 68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