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31日
發文字號:(107)省貿得業字第0787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食藥署針對印度輸入貨品分類號列「0902.30.90.00.4其他紅茶(發酵),每包不超過3公斤」之產品,續採加強抽批查驗,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7.5.25.FDA北字第1072002494號函辦理。
二、 自印度輸入貨品分類號列「0902.30.90.00.4其他紅茶(發酵),每包不超過3公斤」,於加強抽批查驗期間,其農藥殘留不合格批數仍達4批,故延長加強抽批查驗措施至107年9 月3日止(進口日)。
三、 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
保食品衛生安全;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地方主管機關。違反者,將依同法第47條處分。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林 萬 得 出國
副理事長 林 燦 明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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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省貿得業字第0787號.doc | 64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