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107)省貿得業字第0742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於107年12月31日前儘速依說明二向標檢
局辦理辦理商品型式認可或驗證登錄證書換發;屆時未完成換證
者,該局將廢止其商品驗證。
說明:
一、 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7.3.30.經標三字第10730001731號函辦理。
二、 依標檢局106年2月24日及106年8月23日以經標三字第10630000780
號及經標三字第10630004620號公告修正「應施檢驗電毯等六十三項
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前檢驗標準取得商品型式認可或驗證登錄證書者,
應於107年12月31日前依修正公告規定向該局辦理完成證書換發;屆時
未辦理完成者,該局將依商品型式認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款或商品檢
驗法第42條第9款規定廢止其商品型式認可或驗證登錄證書。
三、前揭商品公告內容可至該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公告項下查詢(網
址: http://www.bsmi.gov.tw/wSite/lp?ctNode=1511&CtUnit
=964&BaseDSD=7&mp=1)。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
(107)省貿得業字第0742號.doc | 53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