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
發文字號:(107)省貿得業字第0718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有關義大利申請豬肉及其產品輸臺,詳如說明,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物防疫檢疫局107.3.9.防檢二字第
1071481172A號函辦理。
二、 旨案經我國評估後同意對義國(薩丁尼亞島除外)豬肉指定設施(屠宰場)
採取系統性認證(Pre-listing),經義國核可豬肉指定設施屠宰之豬肉及
其產品,自即日起得依「偶蹄類動物肉類之輸入檢疫條件」及相關食
品查驗規定輸入我國。另於該等屠宰場屠宰之豬隻或於經食藥署核准
輸臺生產設施分切、加工之肉類,如係自第三國輸入者,應分別符合
前揭檢疫條件第6點及第7點規定。
三、按該局係核准輸臺指定設施(屠宰場),其他輸臺指定設施如分切
廠、加工廠及冷凍庫等名單,請逕洽食藥署網站(https://www.
fda.gov.tw/TC/site.aspx?sid=2406)查詢。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林 萬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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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省貿得業字第0718號.doc | 48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