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3月14日
發文字號:(107)省貿得業字第0712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關於國貿局受理專案申請非屬經濟部公告准許輸入之中國大陸製大
尺寸瓷磚(任一邊長大於120公分)進口及稽查機制案,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 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7.3.8.貿服字第1070150500號函辦理。
二、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7條第1項第13款及該
局85年12月20日貿(85)一發字第14506號公告,因國內無產製、特
殊需要或少量輸入大陸地區物品,申請人得敘明理由向該局專案申
請進口非屬該部公告准許輸入之中國大陸物品,先予敘明。
三、為落實進口人申請中國大陸製大尺寸瓷磚進口後專案專用,進口人
應於申請書載明擬進口大尺寸瓷磚之最終用途、地點、數量、施工
日期、預定完工日期等。其經該部專案核准進口者,該局將逐案函
請關務署加強查驗大尺寸瓷磚是否依核准規格及數量報運進口。另
該局將會同該部工業局,分別於施工期間及完工後至現場查核使用
情形及對未依專案核准函規定使用者,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關係條例第86條規定議處。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林 萬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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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省貿得業字第0712號.doc | 74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