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14日
發文字號:(107)省貿得業字第0687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經濟部預告修正「自願性產品驗證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 依據經濟部107.2.6.經授標字第10720050161號函辦理。
二、 修正機關:經濟部。
三、 修正依據:商品標示法第十四條第二項。
四、 本案另載於該部標準檢驗局網站(網址:http://www.bsmi.gov.tw)
「最新消息」項下「公告」網頁。
五、對於該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該公告刊登公報
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三組
(二) 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
(三) 電話:02-23431785,聯絡人:陳啟銘。
(四) 傳真:02-33433991。
(五) 電子郵件:chip.chen@bsmi.gov.tw。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林 萬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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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省貿得業字第0687號.doc | 64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