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9月23日
發文字號:(103)省貿河業字第0309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自103年9月17日起至104年3月16日止,自美國輸入之櫻桃
(貨品分類號列:0809.29.00.00.0)及自越南輸入之辣椒(貨品分類
號列:2005.99.90.99.6)採取加強抽批查驗,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
商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3.9.15.FDA北字第1032001713
號函辦理。
二、查美國輸入之櫻桃(貨品分類號列:0809.29.00.00.0)於近6個月
內檢出農藥殘留不符規定達10批,鑒於產品不合格批數明顯偏
高,為確保輸入食品之衛生安全,爰針對美國輸入之櫻桃採取加
強抽批查驗。
三、查越南輸入之辣椒(貨品分類號列:2005.99.90.99.6)於近6個月
內檢出農藥殘留不符規定達6批,鑒於產品不合格批數偏高,為
確保輸入食品安全之衛生安全,爰針對越南輸入之辣椒採取加強
抽批查驗。
四、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
確保食品衛生安全;又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立即
停止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地方主管機關。違反者,將依同法
第47條處分。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張 燈 河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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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省貿河業字第0309號.doc | 67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