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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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106)省貿得業字第0589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有關國內從事醫療器材二級包裝(含貼標、仿單置入)之工廠於申請
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GMP)之藥物製造許可核定內容,詳如
說明段,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6.11.2.FDA風字第1061106116
號函辦理。
二、依藥事法第57條規定,國內從事醫療器材二級包裝之工廠,應符
合藥物優良製造準則之規定,並經檢查合格,取得製造許可後,始
得製造。因考量二級包裝之製程於不同醫療器材品項之差異性低,
爰自107年1月1日起,國內從事二級包裝(含貼標、仿單置入)
之工廠於核發藥物製造許可改以作業內容核定,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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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省貿得業字第0589號.doc | 48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