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8月20日
發文字號:(103)省貿河業字第0297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如文
主旨:衛生福利部檢送「奈米食品申請作業指引」草案如附件,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3.8.12.部授食字第1031300542號函辦理。
二、該部研擬「奈米食品申請作業指引」草案,建立「奈米及食品原
料」、「奈米級食品添加物」及「含奈米物質食品安全產品」安全
性評估方法,消除消費者疑慮及確保民眾飲食的安全。
三、對於旨揭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文到後60天內
提出,或洽詢如下:
四、對於旨揭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文到60日內提
出,或洽詢如下: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78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chihaolee@fda.gov.tw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張 燈 河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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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省貿河業字第0297號.doc | 60KB |
奈米食品申請作業指引(草案).pdf | 4354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