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9月28日
發文字號:(106)省貿得業字第0552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附件:
主旨:經濟部修正「暫停特定國家或地區或特定貨品之輸出入或採取其他必
要措施」,並自即日生效,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106.9.25.經貿字第10604604692號函辦理。
二、該部業已依據貿易法第5條公告自106年9月25日全面禁止與北
韓之貿易,爰刪除該部前為配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2270號、第
2321號、第2371號及第2375號決議暫停自北韓輸入及暫停輸出
至北韓之貨品項目。
三、該公告刪除暫停輸出入之貨品明細另刊登於該部國際貿易局經貿資
訊網(網址為http://www.trade.gov.tw)。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林 萬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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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省貿得業字第0552號.doc | 49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