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9月26日
發文字號:(106)省貿得業字第0542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標檢局為辦理「雷射筆、車充」商品列入該局應施檢驗品目範圍,
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提供相關意見,於本(106)年10月3日前逕
行函送或電傳該局。
說明:
一、 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6.9.15.經標三字第10630005030、10630005300號函辦理。
二、 該局近年來屢接獲民眾反應市售具傷害性之高功率雷射筆,無妥適之管理措施,且
國內頻傳以雷射筆影響飛航安全之案件,考量商品使用安全及管理,爰規劃將雷射
筆商品納入該局應施檢驗品目範圍。
三、 鑒於以汽車點菸孔連接之多孔電源供應器(俗稱:車充),係普遍作為汽車內行車紀錄
器、手機等3C產品充電使用,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商品使用安全,爰規劃將車充商
品納入該局應施檢驗品目範圍。
四、 該局經辦人:張聖翊02-23431700-510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林 萬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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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省貿得業字第0542號.doc | 54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