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9月22日
發文字號:(106)省貿得業字第0540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如文
主旨:環保署訂於106年9月27日至10月13日間辦理4場次「購物用塑膠袋
修正公告暨塑膠微粒公告說明會」,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踴躍參加。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9.15.環署廢字第1060073052號函辦
理。
二、該署於106年8月3日公告「限制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與個人清潔用
品製造輸入及販賣」,自107年1月1日起國內不得製造及輸入、107
年7月1日起不得販賣6大類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
106年8月15日公告修正「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
實施日期」,自107年1月1日起共計14類管制對象不得免費提供購物
用塑膠袋,且將取消購物用塑膠袋厚度管制。
三、為使相關業者瞭解本次公告規定,於北、中、南、東區辦理4場次
說明會,欲參加者請至網站線上報名(https://goo.gl/S77EXE),本次
會議聯絡人:陳雅雯小姐,電話(02)23117722分機2629。
四、有關購物用塑膠袋管制內容,亦可至該署擴大實施購物用塑膠袋管
制宣導網站(https://goo.gl/6YHkTF)查詢。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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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用塑膠袋修正公告暨塑膠微粒公告說明會.pdf | 307KB |
(106)省貿得業字第0540號.doc | 56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