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9月6日
發文字號:(106)省貿得業字第0511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訂定「包裝食品正面營養資訊標示作業指引」
草案1份,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6.8.22.FDA食字第1061302458號函辦理。
二、 旨揭公作業指引草案,係為鼓勵我國食品業者依「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
辦理營養標示外,另可自願於包裝食品正面標示明顯易懂之圖像營養資訊,更便
於消費者選購食品時之參考。
三、 旨揭草案內容請逕至該署網站(www.fda.gov.tw)之「本署公告」網頁下載。
四、 對於該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106年9月30日
前陳述意見或洽詢,逾期視同無意見。
(一)承辦單位: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000轉7371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401@fda.gov.tw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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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省貿得業字第0511號.doc | 62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