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8月8日
發文字號:(103)省貿河業字第0289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衛生福利部預告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醯胺(尼
龍)塑膠類之檢驗」、「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甲基丙
烯酸甲酯塑膠類之檢驗」及「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哺
乳器具除外之橡膠類之檢驗」等三篇檢驗方法草案,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3.8.4.部授食字第1031901023號函辦理。
二、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三、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四、「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醯胺(尼龍)塑膠類之檢
驗」、「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塑膠
類之檢驗」及「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哺乳器具除外
之橡膠類之檢驗」等三篇檢驗方法草案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另載
於該部網站(網址: http://www.mohw.gov.tw)之網頁及衛生福利
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www.fda.gov.tw)之「本署公告」
網頁。
五、對於該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之日起20日
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771
(四)傳真:02-2653-1256
(五)電子郵件:TFDAmcthod@fda.gov.tw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張 燈 河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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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省貿河業字第0289號.doc | 62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