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7月11日
發文字號:(106)省貿得業字第0445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食品中甲基汞之檢驗方法」廢止草案,業經衛生福利部
於中華民國106年7月4日以衛授食字第1061901194號公告
預告,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06.7.4.衛授食字第1061901196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該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
統」下「法規草案」網頁、該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
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自行下載。
三、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者,請於本草案刊登前揭網站之隔日起
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 電話:02-2787-7771
(四) 傳真:02-2653-1256
(五) 電子郵件TFDAmethod@fda.gov.tw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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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省貿得業字第0445號.doc | 69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