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1日
發文字號:(106)省貿得業字第0402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勞動部預告修正「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
第五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五條草案,請 轉知有關會員
廠商知照。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106.5.17.勞職授字第10602020502號函辦理。
二、修正機關:勞動部。
三、修正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七條第四項。
四、「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第五條、第十五條、
第二十五條修正草案,另刊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
http://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五、對於該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該公告刊登公報
隔日起60日內,依所附意見表格式向該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二) 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三) 電話:02-89956666分機8148
(四) 傳真:02-89788147
(五) 電子郵件:cw0221@osha.gov.tw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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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省貿得業字第0402號.doc | 62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