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4月15日
發文字號:(103)省貿河業字第0224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請至該局附件下載區下載https://att.trade.gov.tw/,識別碼:rSpn7)
主旨:有關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商務組函告香港全面禁止石棉規
定於本(103)年4月4日生效報導一案,請將該訊息轉知有關會員
廠商參考。
說明: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3.4.9.貿服字第1037008858號函辦理。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張 燈 河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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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省貿河業字第0224號.doc | 59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