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3月5日
發文字號:(103)省貿河業字第0193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衛生福利部預告訂定「市售包裝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及特定疾
病配方食品營養標示方式及內容標準」草案,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
商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03.2.20.部授食字第1021350914號函辦理。
二、 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三、 訂定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
四、 「市售包裝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營養標
示方式及內容標準」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本案另刊載
於該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法令規章-衛生法令
查詢查詢系統中之法規草案項下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
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下之「本署公告」
網頁。
五、 對於該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之日起45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 電話:02-2787-8000轉7393
(四) 傳真:02-2653-1062
(五) 電子郵件:chlee@fda.gov.tw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張 燈 河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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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省貿河業字第0193號.doc | 66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