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2月10日
發文字號:(103)省貿河業字第0362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如文 (計4頁)(請至該局附件下載區下載https://att.trade.gov.tw/,識別碼:QLVV3
國貿局文號1037032173)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針對近來黑心油品事件,提供合法
業者申請核發「外銷加工食品未使用本次黑心油品事件涉案原料」
說明之暫行措施,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參考運用。
說明: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3.11.28.貿服字第1037032173號函辦
理。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張 燈 河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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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省貿河業字第0362號.doc | 59KB |